《关保条例》正式施行,中信网安为您划重点(上)

发布时间:2021-09-06 11:52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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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8月17日,国务院正式公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开启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的新纪元。

01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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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例》在“十四五”开局之年正式出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有了最强的“保护盔甲”,标志着我国网络安全保护进入了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为重点的新阶段。

02保护对象定义和要求(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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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我国网络安全保护的重中之重,是各行各业安全生产的基础,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就是保国家安全。另外,需要关注的是由于各类大型互联网平台不但拥有海量用户,且支撑了经济社会很多基础功能的运转,不排除会有一批大型互联网平台作为重要信息系统被列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03相关职能部门责任(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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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章明确了在国家网信部门统筹协调下,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

04保护对象的认定规则(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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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章明确了保护工作部门的责任。要落实保护工作部门的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保护工作部门对本行业、本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责任。

05运营者责任义务(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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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章明确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责任,细化有关要求。要夯实运营者主体责任(第4条),按照“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不仅在《条例》总则第6条对运营者责任作了原则规定,还强调承诺依法落实网络安全技术措施,确保“三同步”原则得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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